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我市渔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水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切实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紧急通知》(赣农明传电[2007]17号)的精神,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九安字[2007]16号)的要求,自元月6日起,九江市水产局组成了专项检查组,先后对武宁、瑞昌等县(市、区)及局直属单位的渔业安全生产、市浔阳区水产鲜活批发市场的水产品的供应和质量安全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
一是根据各县(市、区)渔业生产的具体情况,以当地的主导品种养殖生产环节为重点,检查了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养殖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用药记录及投入品管理等情况;二是对流通领域中渔药经营单位(户)经销渔药、水产品批发市场产品出入台帐的可追溯制度建立以及水产品的质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三是对节前有关单位的渔业生产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抽查了养殖户5个、超市2个、批发市场1个,排查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2处,下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1份。同时,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少数无养殖记录、使用过期渔药及安全生产台帐不健全的现象予以了现场纠正并责令整改。
市水产局开展节前渔业领域生产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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